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盘锦人李某某网恋遭遇电信诈骗,盘山公安民警迅速破案,替他挽回了损失。近日,李某某在父亲陪同下来到盘山县公安局石新派出所表达感谢。
2020年6月22日,石新派出所接到李某某报案称,其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通过网络交往了一个“女朋友”。对方在二人网恋期间,多次以“买衣服”、“买游戏装备”、“买电话”等理由向李某某索要金钱,让他怀疑自己被骗了。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据李某某自述,每当自己要求视频聊天时,“女朋友”总是以各种借口逃避,几乎从未见过对方的真面目。
李某某还提到一个细节:“女朋友”有个QQ好友邵某某,每次“女朋友”QQ上线时,邵某某的QQ就下线了;而等到邵某某QQ上线时,他的“女朋友”QQ又下线了。
石新派出所民警顺着线索排查,将侦查方向锁定在邵某某身上。
经过调查走访,警方得知,邵某某人在山东德州。这与被害人提到的“曾给‘女友’买过两部手机,收货地址就是山东德州”相吻合,一切线索都指向了邵某某。
最终民警找到并拨通了邵某某母亲的电话,邵母称邵某某在山东打工,近期没有时间回盘锦。
民警多次电话沟通后,邵某某在母亲陪同下,于2020年8月5日投案。原来,李某某口中的“女朋友”竟然是名男子。
调查过程中,双方均称无法确定交易转账的具体金额,也不能提供完整的微信、QQ转账记录,为公安机关追赃挽损带来了极大困难。
石新派出所求助盘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刑侦大队全力配合下,成功调取双方交易记录。因数据量庞大,石新派出所民警与刑侦大队侦查员加班加点核对转账记录,最终确定诈骗金额为13332元。
经审讯,邵某某对其自2019年1月至2020年1月以谈恋爱为名,诈骗李某某13332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石新派出所对邵某某因诈骗所得的13332元进行扣押,并于2020年8月20日返还给被害人李某某。(文 倪洪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