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相关地区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沈疫防经发指发〔2021〕2号
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新冠肺炎疫情筛查力度,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1月4日起,对沈阳市相关地区开展全员新冠肺炎疫情核酸检测工作,3日内检测完毕。
一、对铁西区、皇姑区、于洪区开展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
二、对辽中区、新民市(含胡台镇)、法库县、康平县城市街道、社区登记人口开展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
此次全员核酸检测以各区、县(市)为主体,统筹做好人员排查登记、信息录入、采样检测等工作,确保组织有序,不漏一人。此次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