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高尚品德,营造正气充盈的良好风尚,根据《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省政府决定追授陈尚利、贾闯两名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授予周玉祥、刘成志、张文强、丁长仁、曲绍花、刘洋、王忠东、兰郡泽、张孔祥、杨玉成、邢绍波、刘晓君、葛峰、王佰明、李永恩、汪庆池、牛红生17名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振兴发展进程中,辽宁省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积极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正义,捍卫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正气之歌。
省政府号召全省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以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满腔赤诚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舍己为人、崇德向善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于担当、一往无前的忘我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在全省城乡持续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共同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做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维护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文 王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