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公告称,2021年1月4日9时40分以后乘坐过辽A5V97P网约车或与沈阳市已发现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民朋友,请尽快主动与所在地的市区(县)两级疾控中心联系,并配合当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专用的车辆,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如隐瞒不报,造成不当后果将追究法律责任。
市区(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
沈阳市疾控中心 024-95120
沈阳市和平区疾控中心 024-23508585
沈阳市沈河区疾控中心 024-24802005
沈阳市皇姑区疾控中心 024-86230946
沈阳市大东区疾控中心 024-24312358
沈阳市铁西区疾控中心 024-25850913
沈阳市浑南区疾控中心 024-24825287
沈阳市于洪区疾控中心 024-67981241
沈阳市苏家屯区疾控中心 024-29816277
沈阳市沈北新区疾控中心 024-89862233
沈阳市辽中区疾控中心 024-87805244
沈阳市新民市疾控中心 024-87514666
沈阳市法库县疾控中心 024-87123543
沈阳市康平县疾控中心 024-87344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