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一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01-06 14:10:01

关于沈阳市一地区调整为中风险地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划定、精准管控工作要求,结合沈阳市新增新冠肺炎患者行动轨迹和活动范围,经沈阳市新冠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论证,并报请辽宁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同意,现将沈阳市皇姑区长江南街197—1号楼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1年1月6日

编辑:杨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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