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加强疫情防控 供图 沈河区委宣传部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1月6日,为了配合沈阳市“17号令”,沈河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行政处理意见书》,对全区5000余家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药品零售单位“四类”场所,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严格要求。
因人员比较密集,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药品零售单位等“四类”场所是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督促这“四类”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沈河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行政处理意见书》。
药品零售单位加强安全防控 供图 沈河区委宣传部
该意见书针对在市场监管巡查中发现的经营者未落实或未坚持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限流等防疫措施的不同情形,给予责令改正、约谈经营者、暂停经营全面整改、记入不良记录联合惩戒等处理意见。
药店是防控工作的重点 供图 沈河区委宣传部
这样的处理方式,既体现过罚相当、教育为主的原则,又对“屡教不改”“阳奉阴违”行为形成震慑,力促“四类”场所将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此外,《行政处理意见书》还提醒广大经营者,如果拒不履行处理意见,将依法予以处理。(文 周青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