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为辽宁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01-26 18:12:54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为了给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就《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草案共九章六十七条,在充分借鉴先进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辽宁省实际,从提升创新能力、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强化创新保障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不断增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

  辽宁省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开展探索性原创研究和对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的公益性基础研究。

  辽宁省围绕人工智能、高端装备、精细化工、新材料、集成电路、洁净能源、生物医药等产业技术需求,推进关键核心技术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攻关,不断提高共性技术供给能力。

  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

  辽宁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依法保护企业平等获取科技创新资源、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辽宁发挥企业家的关键少数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创新创业积极性、预期性。辽宁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推进技术创新与质量创新、品牌培育、标准研制融合发展。

  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机制

  辽宁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支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引导市场主体加大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投入。

  辽宁鼓励科技服务机构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提供研发、知识产权、技术检测、创意设计、技术经纪、科技培训、科技咨询与评估、创业风险投资、科技企业孵化、技术转移与推广等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

  多措并举吸引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来辽创业发展

  省、市人民政府制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发展和科技人才开发,科学设置科技人才项目,建立与建设数字辽宁、智造科技强省要求相适应的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服务和保障机制。

  辽宁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柔性引进科技人才,实现科技人才资源共享。

  宽容失败崇尚创新 努力打造最优创新环境

  辽宁省完善宽容失败制度、扩大各类创新主体自主权,营造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创新成果快速转化、创新体系高效运转的良好环境。

  全省建立公共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以及科技信息、科学数据、科技报告等开放共享。辽宁还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外部投贷联动等业务。(文 周青杰)

编辑:杨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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