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大检察官”张军点赞:辽宁这项工作值得推广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01-27 18:35:46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2020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全面实施“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推进命案办理模式创新,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困难家庭的联合救助力度,有效防范化解因命案产生的信访矛盾和次生犯罪。近日,这项工作获得了“首席大检察官”的点赞、推广。

  2020年6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专门作出批示:辽宁省检察院给予命案受害者家庭司法救助的工作机制值得总结、推广。

  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现场会上给予该工作高度评价:辽宁省院对命案受害者家庭开展全方位、多元化综合救助,突出了救助工作重点对象,形成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社会帮扶协同开展的工作格局。

  2020年,全省检察官到命案受害家庭、案发地实地走访201件次;在审查起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173人给予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360万元;同步衔接民政、教育、扶贫、社保、妇联等部门就孤儿认定及补助发放、贫困户、低保人员认定及补助发放、学费减免、就业安置等开展社会救助65件次。

  “统计发现,2019年,辽宁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故意杀人案件中,中青年被害人占86.2%,农村户籍被害人占65.7%。绝大部分被害人为家庭主要劳动力,失去‘顶梁柱’的受害家庭往往会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甚至生活难以为继。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关怀救助,经济、心理上遭受多重打击的被害者家属往往会心生怨气,走上长期上访的道路。”辽宁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龙海英介绍说。

  多元救助,全力化解次生问题

  2019年底,铁岭县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村民刘某夫妻当场被害身亡,刘某70多岁的母亲、三名子女全部受伤,其中两人重伤。

  “了解到受害家庭面临的现实困难后,我们立即将案件线索移交给控申部门,并将其纳入‘命案受害家庭关怀行动’。”检察官短时间内完成了实地调查,为受害家庭申请到12万元司法救助金。

  经过检察官的协调,刘某两名未成年子女每人每月可享受1160元的孤儿补贴,学校承诺为二人提供免费就读。铁岭市残联为两位老人落实相关政策,市妇联发动本市爱心企业和志愿团体重点关注帮扶该受害家庭。铁岭县扶贫办将刘某家庭确定为国标贫困户,享受国家贫困户政策,乡政府还向其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万元,社会慈善组织捐助善款6000余元,刘家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

  突出司法亲历性,构建命案办理新模式

  辽河油田某采油厂干部许某因与杨某在工作上存在纠纷,杨某在许某家门口将其杀害。

  “许某的突然被害给许某的妻子、女儿的精神上造成了巨大打击,母女二人无法接受事实,几近崩溃。”辽宁省检察院辽河分院办案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积极对二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母女二人重塑生活信心。辽河分院还主动对接辽河油田政法委等部门,从杨某故意杀人案入手,积极推进相关单位对处于萌芽阶段的小纠纷小矛盾及时排查、介入化解,避免矛盾激化升级,防止悲剧重演。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靠前服务、有效保障脱贫攻坚大局,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检察力量,辽宁省检察机关还同步开展了“司法救助工作全覆盖,消灭司法救助空白点”专项活动,以专项活动为抓手,以消灭基层院救助工作空白点为重点,不断提升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0年,全省三级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90件,同比上升324%;救助人数500人,同比上升410%;救助金额1072.226万元。(文 周青杰)

编辑:杨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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