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继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1月30日上午,出席辽宁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在各自住地,参加代表团全体会议或小组会议,继续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贯穿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明确,是一个坚定政治站位、服务振兴发展、增强民生福祉、彰显民主法治的好报告。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强化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为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
代表们建议,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在法治辽宁建设中的作用,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履职尽责,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
“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旗帜鲜明,紧扣时代主题,我完全赞同。”韩凌代表建议,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要继续运用法治力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辽宁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刘盛龙代表建议,要更加注重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效,把议案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纳入省委政治巡视监督内容,推动议案建议落实落地。
代表们认为,省法院、省检察院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和服务大局、勇于担当、秉公执法的良好作风。一年来,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紧紧围绕辽宁省振兴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服务振兴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省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代表们建议,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要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高水平更有力度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院、检察院应不断加大服务基层力度,进一步推动基层矛盾化解、信访维稳及诚信建设。”张静代表建议,通过省市两级下派干部方式,有效强化基层法治建设;通过校园宣讲等方式,解决人员招录难问题;通过法官、检察官员额退出与新遴选员额的方式,不断加强基层机构队伍建设。潘东波代表建议,法院、检察院应进一步聚焦民生领域及公益诉讼,在执行上下功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记者 赵静 徐铁英 关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