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三五”期间,我省提升435万农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 “放心水”滋润新生活
“以前用的是浅井水,天干就缺水,那叫一个苦,现在打开龙头就有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巴镇小洞村不再为吃水发愁的刘大爷笑着对记者说。
小洞村地处大山深处,地下水资源十分缺乏,因老井干枯和找不到新水源,供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后来,专业的水利地勘队伍为小洞村找到了水源,让全村彻底结束了吃水难的困局。
“十三五”期间,辽宁省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标准,加大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全省通过新建、联网并网、更新改造等措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863处,提升了435万农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形成了“基本保障,广域覆盖”的供水格局。
尤其是针对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水利部门高度重视,集中力量补基础设施短板,提升贫困地区水利服务能力,全面优先解决了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大大提高了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精准解决贫困人口饮水问题,离不开精准识别。2016年,水利部门逐村逐户核查具体分布情况,确定了全省2.48万贫困人口饮水不安全明细单,并开展了3轮核查,彻底消除了盲区死角,实现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全覆盖。
水利部门将全省划分为五大片区,通过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照台账坚持脱贫一户、销号一户,确保全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有序推进。
为让贫困人口早日用上安全有保障的饮用水,辽宁省将“2018至2020三年行动”缩短为两年,落实省以上投资11.41亿元,新建和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793处,改善了190.59万人的饮水状况。
农村供水工程建成后,长效发挥作用是关键。我省在实施饮水工程建设的同时,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系,旨在切实巩固脱贫成果。理清农村供水工程建设、运行、管护责任链条,落实主体责任和完善制度细节,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基本全覆盖,为农村供水工程长期良性运行加上关键“保险”。
去年,辽宁省建立并完善常态化监管体系,动态关注剩余1.42万未脱贫人口和84万建档立卡人口的饮水状况,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截至2020年年末,全省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文 胡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