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印发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加强研究试验监管 严格品种审定
为重点打击农业转基因非法研究、试验、制繁种、经营、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辽宁省农业转基因研发应用安全、平稳发展,《辽宁省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日前印发,明确要压实主体责任,从试验监管、品种审定、制种环节等方面入手,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方案》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农业转基因从业者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研发单位应健全从实验室到田间试验的各项管理制度;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制种亲本的管理,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进口原料加工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严防原料扩散和改变用途。
加强研究试验监管。辽宁省要求各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农业转基因研发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研究试验是否依法开展。
严格落实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申请单位在提交参试品种样本前,应确保品种不含有未经批准的转基因成分。继续保持打击非法制种高压态势,查早查小,组织开展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加强种子加工购销监管。加大对种子生产企业、种子市场、种子经营门店玉米种子转基因抽检力度,保护育种主体和广大农民合法权益。
对南繁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查,辽宁省明确要增加地块抽查密度,严查私自、违规开展试验行为和非法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非法育繁种材料。强化进口原料流向和标识环节管控,严查运输、仓储、加工、废弃物灭活等过程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严防改变进口转基因原料用途,确保全部用于加工。(文 李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