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发布“八做八不做”承诺书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03-30 16:59:15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为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大局,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更高需求和期待,着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质效和公信力,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鞍山市台安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3月29日,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八做八不做”承诺书。

  以服务大局为己任 坚决不做区别对待

  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正确认识司法办案和服务大局的关系,做到对所有市场经济主体一视同仁,不论规模大小、不论园区内外、不论县城镇场、不论企业商户,一律依法平等保护,挑肥拣瘦、厚此薄彼区别对待的行为坚决不做。

  加大保护力度 自觉主动作为

  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秉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加大对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用足用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落实台安县委、县政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决策部署要求上,台安县人民检察院要自觉主动作为;“搞变通”“打折扣”“敷衍塞责”的行为坚决不做。

  落实司法理念和政策 拒绝机械办案

  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坚定落实“慎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和政策,做到审慎办理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经济纠纷、涉法涉诉案件,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一捕了之、一诉了之的行为坚决不做。

  依法打击各类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做到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的行为坚决不做。

  全面严格审查 深入了解案件

  在办理涉企案件的过程中,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全面审查,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做到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案件的社会影响面,综合分析研判;“入罪即诉”“带病起诉”“一扣了之”的行为坚决不做。

  严把案件流程 防止案件“空转”

  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运用“案-件比”考评指标杠杆,做到严把程序关,主动做好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沟通说明,有效引导侦查工作;坚决防止案件办理程序“空转”,随意退补和延期,变相增加羁押期限和诉讼时限的行为坚决不做。

  增强服务意识 拒绝谋取不当利益

  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增强服务企业、群众意识,确保企业、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建立涉企案件“绿标签”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涉民营企业案件受理、审查、流转和送案,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对企业、群众正常诉求绝不消极应付、互相推诿、故意拖延;吃、拿、卡、要等以任何形式从企业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坚决不做。

  保障律师权利 构建和谐检律关系

  台安县人民检察院将构建良性互动的和谐检律关系,全面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等执业权利,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受到妨碍时得到受理、调查、处理、反馈,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限制或阻碍律师及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不做。(文 常程 王兰)

编辑: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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