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2021年年初以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紧跟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统一部署,锚定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硬任务,从六个方面发力,专力做好这一件事,做法成效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鞍山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家戎(左一)率队走进民营企业走访调研 供图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问需于企:党组带头走访企业180余次
出实招为企业纾困,重在精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谭家戎带头走进鞍钢等大型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及民营企业,开展座谈研讨,征求意见建议。两级法院成立对口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互动联络机制,基层法院院长、各院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走访企业180余次,走访市建筑业协会、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女企业家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联络和意见征集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涉企法律问题60个。
压实责任:设立涉企行动清单111项
鞍山全市法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题大讨论,共收集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600余条,在充分吸收企业意见建议和全市法院干警智慧的基础上,鞍山中院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行动方案》,设立正面清单60项、负面清单24项,主题行动清单27项;建立定期研判通报、联络协调、监督问责等三项机制,确保方案落地落实、见效起色。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市场主体服务专区 供图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丰富载体:确定126个涉企行动载体
鞍山市两级法院确定了“诉讼快车”“数据灵通”“文明联动”等126个各具特色的行动载体,普遍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了涉市场主体服务窗口、服务专区、专门调解室和举报信箱,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台账。部分基层法院在派出法庭设立涉企诉讼服务点、聘请特邀监督员、制作营商环境服务联系卡、设立员额法官值班岗、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等。部分基层法院实现企业立案100%“最多跑一次”,50%以上“一次不用跑”。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与法官共同化解商事纠纷 供图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多元解纷:与全市26家单位联调联动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全市26家单位开展联调联动工作,选聘了特邀调解员100余人,设立人大代表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室、品牌调解员工作室等调解室。速裁团队用时10天即审结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二审案件,邀请特邀调解员参与,用时6天即成功调解标的7000余万元的鞍山某银行与被告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海城市人民法院审理涉市场主体民事案件平均用时同比缩短50%以上。千山法院主审法官在当事人调解协议到期后,及时督促被告主动履行债务百余万元,原告外地企业千里送锦旗致谢法官。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破产企业清回超10年“高账龄”欠款80万元 供图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助力重生:破产重整安置职工653人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鞍山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当场进行合议,直接宣布企业破产裁定,推动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海城市人民法院及时终结了6家国有企业破产程序,破产财产变现资金达4400余万元。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执行信息化系统为破产企业鞍山某制品公司追回“高账龄”债权80余万元。在破产重整案件中,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优势,推动海城某企业有效解决战略投资人关注的资产权属等障碍性问题,促成战略投资取得实质性进展,2021年初以来通过妥善处理破产重整案件,助力安置职工653人。
岫岩法院开展涉中小微民营企业专项执行行动 供图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善意执行: 3个月执行到位2.5亿元
年初以来,鞍山两级法院共执结申请人为企业的执行案件236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2.5亿元。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区政府联动并案执行三起案件且促成和解,既依法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帮助被执行企业摆脱了困境,同时破解了困扰辖区多年的土地征收问题,铁西区委区政府专门致函鞍山中院表示感谢。针对企业在执行领域的法律需求,铁东法院出台“每天都是接待日”和“执行热线随时通”制度。岫岩法院在处理某矿业公司申请某钢铁公司执行案中,根据实际需要采用“换封”等方式,使两家企业两千余万元的纠纷得以解决且履行完毕,保障了涉案企业的良性发展。(文 邹珺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