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3月以来,鞍山岫岩县公安局共办理了袭警案件5起,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袭警及寻衅滋事被岫岩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岫岩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分别作出了逮捕决定。5月27日,岫岩县公安局通报了这5起袭警典型案件。
酒后驾车还“耍酒疯”殴打民警
嫌疑人挥拳殴打民警身体 供图 岫岩县公安局
2021年5月4日,黄花甸派出所民警出警时,在途中遇到违法嫌疑人叶某,该人正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
在民警制止并询问其酒驾违法行为时,叶某趁民警不备,挥拳殴打民警身体。其他出警民警将叶某控制,带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叶某因涉嫌暴力袭警、寻衅滋事被岫岩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已被岫岩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民警依法调解纠纷 反遭殴打
2021年4月28日,岫岩县苏子沟镇居民谷某与黄旗沟村村主任肖某因纠纷发生肢体冲突,谷某被民警依法传唤到苏子沟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民警陈某对古某进行询问时,谷某拒不配合,骤然从凳子上跃起,将手机撇向民警,并用拳击打民警身体,导致民警肩部受伤。派出所内的民警及辅警立即将其控制。
目前,谷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岫岩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已被岫岩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兄弟俩纠集多人到派出所滋事
嫌疑人暴力殴打和推搡民警 供图 岫岩县公安局
2021年5月2日12时许,岫岩前营派出所接到建桥工地负责人报案称,他们在前营镇门楼村修建的桥樑被村民周某新故意损毁。派出所民警立即将周某新带回所里进行调查。
当日18时左右,周某新的兄弟周某福、周某深及亲属王某等纠集20余人聚集到派出所滋事。民警在制止违法行为过程中,遭到周某福兄弟及亲属的暴力殴打和推搡,民警白某某、刘某手部和面部不同程度受伤。
周某福和周某深兄弟二人及王某因涉嫌袭警,被岫岩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已被岫岩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倒地打滚,还踹伤咬伤来扶他的民警
嫌疑人将民警手指咬伤 供图 岫岩县公安局
2021年5月5日20时许,绰号“胡二”的岫岩县大营子镇居民胡某酒后到庙岭村某饭店闹事。接到报警后,大营镇派出所民警高某迅速赶到现场。
看到民警后,胡二竟然倒地打起了滚。民警高某想将其扶起,胡二竟突然伸腿踹向民警,并张口将民警手指咬伤。
胡二因涉嫌袭警被岫岩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现已被岫岩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扰乱企业生产,结伙殴打民警
嫌疑人挥拳围打民警 供图 岫岩县公安局
2021年5月17日下午,石灰窑派出所接到新华铁矿负责人报警称:在新华村道口,有群众拦截矿山运输车辆不让通行,已有40余辆矿车被堵。接警后,教导员闻某某、副所长孙某某立即出警。
经了解,村民沈某、田某华,田某广以“行车灰尘太大,影响生活”为由,拦截企业车辆不让通行,阻碍矿山生产。在民警对其宣讲法律政策、疏导车辆时,田某华等三人突然冲上前去挥拳围打民警,导致民警闻某某手部等处受伤。5月18日,岫岩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将田某广行政拘留10日,以涉嫌袭警将沈某、田某华刑事拘留,现2人已被岫岩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上述案件发生后,岫岩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并对受到不法侵害的民警进行慰问。岫岩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表示,公安机关将坚定不移地落实民警维权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警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为民警撑起法律之盾,坚决严惩暴力袭警的不法之徒。
警方提示:《刑法修正案(十一)》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新增“袭警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积极配合民警依法履职,为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文 常怀玉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