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6月2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为辽宁省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授牌。
揭牌仪式现场 摄影 周青杰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凤武介绍,2020年1月3日,辽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成立,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走出专门化审判第一步。辽宁高院党组以此为起点,依托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两屏一带两廊”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设计形成由沈阳、大连、丹东、锦州、朝阳、盘锦等六家中级法院分别跨区域集中管辖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北部地区、辽东半岛沿海防护林带、辽东山地丘陵生态屏障区、凌河流域生态走廊、辽西山地丘陵低山生态屏障区、辽河流域生态走廊南部地区的环资案件的改革方案。
六家中级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环资案件,能够有效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和壁垒,汇集审判力量,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助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姜凤武发言 摄影 周青杰
上述方案经最高院、辽宁省委编办批准,省法院制定了《辽宁省关于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规定》,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经过五个月的试运行,6月2日,辽宁高院为沈阳等六家集中管辖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进行集体授牌,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法院环资审判组织体系,标志着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进入新阶段。各集中管辖中院将把环资审判工作作为战略性、引领性、系统性工程来抓,积极行动起来,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而努力。
现场领导介绍典型案例 摄影 周青杰
同时,辽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于德江发布了2020年度辽宁法院环境资源8个典型案例。过去的一年,全省三级法院全年共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5841件,其中刑事案件1700件、民事案件3081件、行政案件837件、公益诉讼案件223件,为辽宁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这8个案例中,有3件刑事案件、3件民事案件、2件行政案件。案例涵盖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三种类型,兼顾环境公益诉讼和私益诉讼案件,涉及矿产、林业、野生动物、海洋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覆盖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资源开发利用等各个领域,体现了辽宁法院以环境司法助力保护辽宁生态环境的成效。(文 周青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