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杨薇):无需提前备案,沈阳医保参保人员在辽宁省内联网药店和门诊个人账户实现通刷,省内异地参保人员在沈阳市药店、门诊也可以使用个人账户通刷。跨省异地参保人员仍需按参保当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6月2日,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范俐娟在沈阳市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新闻发布会上除公布上述信息外,还表示,跨省联网药店和门诊个人账户通刷,目前需要在异地安置备案的前提下进行,7月1日开始将无须备案,实现跨省个人账户的通刷,相关程序开发即将完成,并有望在6月下旬提前实施。
范俐娟进行新闻发布 摄影 杨薇
2020年8月1日,沈阳市作为辽宁省首批开通省内门诊直接结算服务的城市,实现了省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目前网络运行稳定。截至今年5月底,沈阳市参保人员省内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45万人次、总费用5059万元。
今年2月1日,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正式启动运行。截至5月底,沈阳市参保人员跨省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5151人次、总费用133万元。
按照先省内后跨省、先普通门诊后门诊慢特病的原则,沈阳市医保局全力推进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实现了“1+2+N”的服务模式,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1”是一套管理系统,即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展沈阳市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是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即辽宁省内14个城市全覆盖和跨省重点区域全覆盖。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可以通刷。沈阳市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个人账户可以通刷。
“N”是多种结算方式,支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结算时需要当地支持电子凭证结算模式)直接结算;门诊费用执行就医地的目录范围、参保地的结算政策;在沈阳市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期间,作为参保地,沈阳市继续保留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返还业务。
此外,参保人员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在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模块中查询包括住院、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在内的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省直参保人员是可以在省内进行个人账户通刷的,目前,省保的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社保卡(或电子凭证)在沈阳联网的定点药店购药、在医院门诊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