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为打造校园周边“无烟”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近日,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联合鞍山市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行动,对辖区中小学周边的超市、杂货店网点进行监督检查。
检察人员对中小学周边超市、杂货店网点进行监督检查 供图 铁东区检察院
检察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商户存在未在店面显著位置悬挂证照、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标识等问题。检察人员现场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向广大商户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醒商户合法合规经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证出售卷烟的问题,建议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处理,并对其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
今后,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守住校园周边禁烟红线,为未年成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文 张腾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