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黄非):日前,为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沈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创新执法模式,逐步践行信息共享、跨区域合作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主动破解“两不好管”难题,与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跨区域合作执法,查处一起环境违法案件。
6月11日,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发现一家塑料编织袋回收加工企业存在生产废水流入拉古河的情况,经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位于两市交汇区域,行政管辖归属沈阳市浑南区王滨街道,随即将调查案卷移交给沈阳市生态环境部门。
接到案件线索后,沈阳市生态环境执法队立即组织浑南分局联合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部门展开调查。
经相关部门现场调查取证,目前已锁定涉案企业为一家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手续的废旧塑料加工企业。企业负责人刘赛与合伙人李晓雷,租用并改建了位于浑南区王滨街道大乐村的保利铁粉厂用于塑料加工,并在生产现场设置了2个储存生产废水的水坑及1个储水罐。由于此前连日大雨,水坑被冲毁,污水流入拉古河。
6月25日,浑南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东西两侧的水坑、污水池、拉古河下游进行河水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污水池内的生产污水超标,拉古河水体接近自然水体不超标。虽然目前尚不构成移送公安机关的条件,但该企业仍然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未经环保审批、验收,擅自建设并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
对此,沈阳市生态环境执法队迅速立案,经集体合议,依据《环评法》第32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未批先建行为,处以6000元罚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3条第一款规定,对该企业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
目前,该企业已停产,主要生产设备已拆除,动力电和厂房被业主单位保利铁粉厂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