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7月27日,沈阳市和平区发布《和平区加快楼宇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和《沈阳市和平区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并提出三年行动目标。
发布会现场 摄影 周青杰
立足于区域楼宇经济发展现状,和平区围绕“五型经济”发展,从楼宇经济提质增效出发,制定楼宇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提出10大任务目标,对新一轮加快发展楼宇经济做出重要部署,主要围绕提升新建楼宇招商开发品质、推进楼宇经济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重点规模楼宇培育、优化提升楼宇产业结构、推动存量楼宇转型升级、加大异地纳税企业清查归位力度、优化楼宇综合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提出15项工作清单。
预计到2023年,和平区5000平米以上重点商务楼宇将达到95座,全区商务楼宇入驻率达到85%以上,驻厦企业属地注册率超过60%。此外,和平区计划在三年内安排5000万元楼宇经济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楼宇经济发展。
本政策所指楼宇为纳入和平区楼宇经济大数据平台采集范围,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务楼宇、具有商务功能的商业综合体及特色商业街区。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登记和统计关系均在和平区的楼宇业主单位、楼宇运营管理单位、特色商业街区商会或行业协会等市场主体。
在提升楼宇硬件服务品质方面,和平区重点在开展楼宇外立面改造,楼宇大堂、走廊等内部公共开放空间改造,楼宇电梯改造更换,楼宇消防、安防系统改造,停车系统改造,楼宇节能环保改造,楼宇数字化和智能化改建等方面,提出7项政策举措,分别按照项目审计决算金额的20%给予资金补助。在优化提升楼宇管理服务水平方面,和平区重点对提升物业管理资质,开展标准化建设,参加楼宇等级评定并获评和平区星级楼宇称号的商务楼宇,分别给予30万-80万元奖励。
此外,对新建或改扩建楼宇公共应用场景,完善配套服务功能的楼宇,和平区还将按照项目审计决算金额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补助。对新建楼宇保持产权自持比例达50%以上并维持3年不变的,在投入运营后,分档次给予楼宇业主50-100万元补助。对通过购买或租赁方式取得1万平方米以上存量楼宇5年以上使用权且属地经营的,按照面积等级及使用权取得方式分别给予40万-100万元补贴。对与和平区签订专业楼宇联合打造协议的楼宇,给予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单位20万元培育资金。对整体入驻率达70%以上,属地注册率达40%以上,产业聚集度达40%以上的专业楼宇,给予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单位20万元运营补贴。
在此基础上,对和平区内的商务楼宇及其驻厦企业年度全口径税收总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和平区相关部门还将给予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单位30万-150万元梯度的目标奖励。每年对位列年度单位面积全口径税收总额前3名的商务楼宇按排名给予5万-10万元奖励。对新建及存量商务楼宇项目,整体入驻率达90%以上,属地注册率达50%以上的,相关部门还将按照属地注册率增长比例分阶段给予楼宇业主或运营管理单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运营补贴,对清退并整合楼宇载体资源或进行定制建设,促进重大项目入驻楼宇的,每整合或定制1万平方米载体资源给予30万元补助,单栋楼宇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本政策有效期持续至2023年12月31日,在执行过程中若遇国家、省、市调整相关政策,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文 周青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