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9月27日,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在鞍山报业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鞍山市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对《鞍山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回答媒体提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董楠楠
据了解,鞍山市乡村振兴局结合鞍山市实际,明确“十四五”期间的主要努力方向,研究出台了《鞍山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从稳定攻坚期政策、提升防贫减贫能力、出台新的扶持政策三大方面,采取保持巩固脱贫投入规模稳定、提升村集体经济实力、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等14项具体措施,全面部署“十四五”时期鞍山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在稳定攻坚期政策方面,鞍山市将保持乡村振兴(扶贫)队伍稳定,机构原来怎么设置的,现在还怎么设置;保持巩固脱贫投入规模稳定,市本级每年投入衔接资金5000万元以上;保持驻村帮扶队伍稳定,驻村帮扶只加强,不削弱;保持市级扶持政策稳定。
在提升防贫减贫能力方面,鞍山将在继续贯彻落实多重医疗保障政策的基础上,着力解决老弱病残类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政策不明、就医不便的问题,形成乡村振兴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兜底、各专项帮扶部门参与、乡镇(街道)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患大病、慢性病、因残和年龄大等失去劳动能力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低保兜底和村集体扶贫项目收益兜底;市级设立脱贫成效保障金,一部分用于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的帮扶和应急临时出现的特殊情况,另一部分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投保防止返贫保险,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化解自然灾害、人身意外、罹患疾病等致贫风险。
在出台新的扶持政策方面,鞍山市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城乡工商业主等创业人员到农村领办创办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项目的,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继续推进扶贫产品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食堂和进社区行动;对回乡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制定相关就业帮扶政策。在农村各项基础工程建设方面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尽可能安排脱贫人口就业;对弱劳力和半劳动力,在村内、乡镇内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就地就近就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家庭成员自办家庭农场,可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未利用地。小额贷款按每户10万元标准投放并全额贴息。
鞍山还支持致富带头人发挥带贫益贫作用;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的培养需求。鞍山将适当放宽岫岩基层公务员招录条件,并拿出一定数量的招录职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退役士兵招录;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基层流动。
据悉,经鞍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鞍山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已于8月8日印发。(文 董楠楠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