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沈阳市全域范围内全天候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
近日,为保障2021年秋冬季及2022年春季重污染频发时段空气质量,防止出现2021年3月因秸秆焚烧导致空气质量急剧恶化的局面,沈阳市依据实际,制定了秸秆禁烧管控工作方案。
沈阳市严格落实“3个100%”,即秸秆离田100%、无秸秆焚烧100%、发现火点追责100%,通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广泛宣传、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等一系列措施,防控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问题。
沈阳市将严格落实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清单,增建秸秆离田储运站,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实施清单化管理,全面消除焚烧隐患。各涉农地区编制《黑土地保护工程项目清单》,对列入保护性耕种不能离田的农田,所属村屯需派专人24小时盯守,确保零火点。各涉农地区对完成农作物收割地块,要在15日内彻底消除秸秆焚烧条件,对仍有焚烧隐患的地块需建立《2021-2022年度秸秆焚烧隐患清单》,制定消除焚烧隐患工作时间表,开展销号管理工作,确保12月底前彻底消除焚烧隐患。
沈阳市将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调整完善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各涉农区、县(市)政府应强化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10月10日前与各乡镇(街道)完成秸秆禁烧责任状签订工作。责任状需重点明确各乡镇(街道)要组建秸秆禁烧巡查队伍,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
沈阳市将强化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强化四级禁烧网格制度。各涉农地区要严格落实县、乡、村、组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实施网格化巡查;对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秸秆禁烧巡查卫星遥感平台通报的疑似火点,组织巡查人员第一时间赴现场核实情况,并按国家和省的时限要求进行反馈。沈阳还将实施分级禁烧管控模式。在秸秆焚烧管控时段,重点管控区域每个村屯每日安排不少于5组秸秆禁烧员,全域全时段值守检查。沈阳强化科技监管,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加强秸秆火点监测,运用好科技手段,实现火点防控高精度、高效率。
沈阳市还加强执法监管。针对在巡查中发现的秸秆焚烧行为,巡查人员应立即制止,并通报属地乡镇(街道)、村网格责任人组织人员扑灭。公安、生态环境部门应对违法人员进行立案查处。沈阳实施日通报、月扣款,强化考核问责。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每日巡查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向全市各地区政府进行通报,并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按月实施财政扣款,即每发现1处秸秆焚烧火点,将从市政府给地区政府发放的补贴资金和其他财政支付中扣减50万元。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日常巡查通报的火点数量及上级部门督查、巡查、卫星遥感火点通报情况,对各涉农区、县(市)政府秸秆焚烧管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内容。
此外,沈阳市将建立秸秆焚烧举报制度,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将逐级设立专门的秸秆禁烧举报电话。
方案要求,沈阳市各涉农区、县(市)领导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亲自调度、亲自部署,对本地区秸秆禁烧工作统一组织、协调、督查、调度,切实抓好各项管控措施落实。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时,对各区、县(市)四级秸秆禁烧责任体系及网格化巡查监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文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