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自今年野生动物保护日宣传活动开展以来,铁岭西丰县公安局针对辖区山多、林多、野生动物多等实际自然状况,依托“一村一辅警”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各村屯开展多次爱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加大巡查巡护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最大效能。
近日,西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北山附近非法狩猎鸟类。为尽快制止非法狩猎鸟类行为,森林警察大队多点布置警力,多方面开展侦查工作,于12月1日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两名犯罪嫌疑人多次利用粘网、拍笼等工具非法捕猎野生鸟类63只。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西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12月6日上午,西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与县林业局野保部门在西丰北山将上述63只鸟类全部放归大自然。
12月5日,西丰县公安局成平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在屯中捡到一只“大鸟”,精神不振,貌似受伤。在现场交流中,村民表示是想到之前驻村辅警下乡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事,所以才第一时间报警。为救助“大鸟”,民警立即联系林业部门。经林业部门现场初步确认,“大鸟”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秃鹫,现场称重14斤,无外伤。县林业主管部门已将秃鹫送至铁岭市野生动物救助保护部门做进一步救助。
西丰县公安局将继续号召群众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救助工作,贯彻好 “生态郡、养生谷、健康城”发展理念,共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环境。(文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