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鞍山岫岩公安以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力度为引领,密切结合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开展防范化解地区金融风险、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着重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类刑事案件,全局各单位密切配合,重拳打击心存侥幸、蔑视法院判决的“老赖”,为国家挽回137余万元经济损失。12月8日,岫岩公安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
11月17日,鞍山岫岩石庙子派出所在该局其他警种的配合下,破获1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刑事案件,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7余万元。
2013年,犯罪嫌疑人尤某某(女,64岁,石庙子镇东青苔峪村人)和王某某(男,65岁,石庙子镇东青苔峪村人)向岫岩农商行借款76万元,期满后未还。该农商银行连续多年催款,但二人均抱有侥幸心理,以各种不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欠款。为挽回国家损失,农商行将二人诉讼至岫岩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下达了还款判决裁定。法院执行局多次对该判决予以执行,但二人心存侥幸,以“年龄大、身体有疾病”为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判决无法正常执行。
为维护法律尊严,挽回国家损失,岫岩人民法院将该案件移送至岫岩公安局处理。县公安局接到移交案件,立即安排石庙子派出所开展侦破工作。
石庙子派出所所长单兴明介绍,接到上级指示后,全所民警高度重视,组织了精干警力火速开展侦查工作。民警们克服重重困难,历经近7个昼夜的连续秘密调查,获取了尤某某、王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大量关键性证据。随后,派出所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联系,取得了法律业务支持,逐将二人立案侦查,并即刻实施抓捕。经过侦查,民警锁定了二人的行踪。
11月17日,石庙子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尤某某、王某某在其家中抓获。到案后,民警对二人进行讯问,尤某某、王某某对“耍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二人于11月29日14时许,立即组织偿还了农商行欠款137.4752万元。
为表达感激之情,农商行负责人于2021年11月30日来到石庙子派出所,将印有“警行携手合作、共筑诚信环境”的锦旗赠送给民警。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尤某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 张士龙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