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出台“升级版”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政策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1-12-22 17:39:24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今年,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启动了产业政策修订工作,将陆续推出产业政策升级版。目前,金融服务和科技创新两项政策的升级版已经出台。

  12月22日,在“自贸区沈阳片区科技创新及金融服务业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自贸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副主任沈小舒介绍了相关情况。

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出台升级版政策 对金融企业办公用房年房租最高补贴70%_fororder_c2bb06fddcbaca2d18a2a6e0db39295

发布会现场 摄影 张所文

  沈小舒介绍道,今年1月—11月,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全口径税收达到9.97亿元,同比增长20.1%;进出口贸易额115.7亿元,同比增长180.3%;实际利用外资2290万美元,同比增长180%;洽谈储备项目125个,总投资额635亿元,签约项目63个;在建亿元以上重点项目65个,计划总投资627.2亿元,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是成立当年的5倍和6.4倍。

      目前,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有金融类企业超过500家,税收同比增长46.7%,东北首个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落地实施;有科技型企业300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314家,是成立初期的24倍;今年跨境电商交易量达1544万单,是去年全年单量的8.9倍。

       为了进一步适应产业发展需要,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出台了金融服务和科技创新两项政策的升级版。升级版金融政策涵盖了对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金融要素交易市场、金融创新等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升级版金融政策更加突出自贸区制度创新核心任务,对获得国家级认可并复制推广的金融创新举措,奖励资金由原来的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获得省级认可并复制推广的金融创新举措,奖励资金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升级版金融政策更加突出自贸区金融政策引领效应,专门设立对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金融企业的奖励,增加金融总部等落户支持,通过总部龙头引领,带动各类金融业态加速集聚;对金融机构总部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元,区域金融总部落户最高奖励500万元,全国性金融要素交易市场落户最高奖励2000万元,区域性金融要素交易市场落户最高奖励500万元。

  升级版金融政策更加突出金融政策普惠性,主要围绕企业关注的经营贡献奖励、办公用房补贴和金融人才奖励等方面予以支持,对新注册金融类企业给予5年的经济贡献奖励;对金融企业高管人员及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的高端人才给予连续60个月奖励,每人每年不超过300万元;对金融企业办公用房连续3年给予年房租最高70%的补贴,每年不超过300万元。

  升级版科技创新政策共十四条,分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科技服务三个方面,其中对原有政策进行修订的七条、新增政策七条。

  升级版科技创新政策对科技创新支持更全面,更加强调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三链融合发展。在产业链方面,新注册、迁入的拥有或获取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给予3年的经济贡献奖励;在创新链方面,针对先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的20%给予受让企业补贴,最高100万元;在服务链方面,对双创载体按设备投入费用的20%给予补贴,最高100万元。

  升级版科技创新政策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更大,通过认定的制造业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备案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获批的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技术中心,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对企业新增研发投入、新设研发中心,最高给予1200万元支持。

  升级版科技创新政策对科技创新支持方式更科学,对研发活动、服务运行采用奖励、后补助的模式。比如在首台(套)、重大技术攻关、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企业智能化建设等方面,采取1:0.5配套补贴的方式,既避免政策申报过程中重复评审,减轻企业负担,又实现对重大项目的精准支持。

  为了让企业今早享受政策红利,上述两项政策的升级版已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更多升级版政策的落地实施,将促进更多资源要素、创新要素加速集聚。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将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产业集聚区,为沈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发挥省会城市龙头引领作用,践行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当好先锋的光荣使命作出更大贡献。(文 袁媛)

编辑: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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