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辽宁省将于2023年年底,实现全省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全覆盖。全省每年培训企业百家以上,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清洁生产审核机制进一步创新优化,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污染物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12月28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发布的《辽宁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和2021年度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进行了解读。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李国军介绍,“十三五”期间,辽宁共有989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产生方案8609项,已实施完成6609项。辽宁共投资86亿元,实现经济效益23.5亿元,节水4359万吨,节电5.3万度,节煤367万吨,减排废水545万吨、COD 6935吨、氨氮639吨、二氧化硫4.2万吨、氮氧化物3.1万吨、烟粉尘2.3万吨、固体废物81.2万吨。
此次,《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辽宁将围绕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镁砂等14个重点行业,逐年发布强审名单。辽宁将在规定时限内公布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信息,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及验收;鼓励名单外的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辽宁强化监督执法,对完成评估或验收的企业每年开展不低于10%的复核,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查处;强化信用管理,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和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范围。此外,辽宁还将在沈阳市开展差别化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在大连、本溪市开展简化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程序试点;推动一批绿色低碳项目建设;加快完善清洁生产审核配套体系。
为有效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落实落地,《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保障支撑、加强宣传引导等四项保障措施。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辽宁省将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范围是“双超、双有、高耗能”三类企业。此次确定54家企业纳入2021年强审名单。其中,双超企业(有行政处罚或在线监测数据多次超标,并经企业认可)20家、双有企业26家、高耗能企业8家。从行业上看,强审名单中涵盖了石化、冶金、菱镁等8个行业;从分布上看,沈阳2家、大连5家、鞍山12家、抚顺6家、本溪3家、锦州2家、营口10家、辽阳2家、朝阳3家、盘锦3家、葫芦岛6家。
按照要求,纳入强审名单的企业应在通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2个月内,正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1年内,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作;2年内,清洁生产方案全部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逾期未完成验收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此次强审覆盖企业的全厂全流程。近期辽宁将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强审工作的配套性文件,对强审工作作出具体要求,并组建专家技术帮扶组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全过程的指导;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2021年度强审企业的审核、评估、验收开展100%现场复核
下一步,辽宁将围绕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突出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以清洁生产倒逼企业协同减污降碳;二是以清洁生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以清洁生产推动生态园区建设;四是加强清洁生产审核队伍建设。(文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