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1月14日,辽宁鞍山市委宣传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鞍山市委、市政府向社会正式发布的《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后文简称“政策”)有关内容。鞍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何可可在会议现场答记者问。
媒体现场提问 摄影 董楠楠
何可可介绍,政策围绕“集聚壮大人才规模、激励人才发挥作用、打造一流人才发展生态”三个方面,设置25项具体支持举措。
集聚壮大人才规模。政策明确鞍山市人才分为A到E五个层次,其中A-D类人才为高层次人才,并提高各类人才薪酬、生活、购房、创业补贴和激励奖励等政策标准;在政策受众范围上扩面增量,给予鞍山籍毕业生与外地引进毕业生同等待遇,放开中省直单位政策限制,并对原有存量人才进行追溯认定;对用人单位引育高层次人才或建立见习实习基地、重点实验室、专家工作站等各类人才发展平台的,给予专项奖励,同时提出职业院校或第三方社会机构为鞍山市输送人才、推荐人才的奖励措施;对标省“兴辽英才计划”人才项目,设置产业人才、“带土移植”团队、行业人才3个市级人才项目工程;对急需紧缺人才,按急需紧缺程度划分五个星级给予分档奖励;对来鞍开展技术攻关或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水平人才团队给予专项资助;对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发展成果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领域人才项目,给予奖励支持。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董楠楠
激励人才发挥作用。政策明确人才参加教育培训或晋升职称的补贴政策,对获得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等赛事活动相应奖项的人才给予奖励支持,同时,对用人单位建立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和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奖励支持。为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热情,鞍山实施个税激励,对高层次人才在鞍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最长3年期专项奖励;金融扶持,升级“钢都英才贷”等金融产品;提供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4倍;鼓励离岗创业和兼职创新,人事关系保留期限可延长至8年;人才如通过“揭榜挂帅”方式承担重点项目计划,给予科技投入额最高30%的资金支持;对到农村从事乡村振兴工作的人才给予乡村工作特贴。政策明确进一步扩大用人主体自主权,允许鞍山市公办学校、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合理利用事业编制,自主组织公开招聘;放活人才认定评价权,允许鞍山市中省直单位、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市)区、开发区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畅通人才晋升渠道,实行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
建设一流人才发展生态。政策梳理集成各类人才服务事项,为人才提供“一点登录、一窗受理、一站办结”优质服务;升级“人才卡”服务项目,为其在鞍工作生活提供“个性化”服务;设立“鞍山人才之星”奖项,对发挥作用显著的人才,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定期表彰奖励一批“鞍山市功勋专家、杰出专家、突出贡献专家”;持续打造“全球鞍山人”“校地合作联盟”等人才工作品牌,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良好氛围。根据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鞍山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明确责任具体抓,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抓战略、抓政策、抓项目、抓协调、抓保障、抓服务、抓安全职责;各地区和各人才工作主管部门以及人才集中单位要设立人才工作机构,配强人才工作力量。(文 张士龙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