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政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残疾儿童康复保障水平,改善残疾儿童生活质量,近日,沈阳市残联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手术、辅助器具补助标准,救助年龄范围及服务年限进行了提标扩面。
扩大救助年龄范围及服务年限
在原有0—10岁基础上,沈阳将11—14岁(未满15岁之前即可认定)听力(言语)、肢体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儿童纳入救助范围。
对于0—10岁(未满11岁之前即可认定)听力(言语)障碍儿童,沈阳将从连续救助3年言语康复训练,调整为逐年连续救助。
提高补助标准额度
在康复训练补助(按照残疾儿童年龄分标准救助)方面,0—3岁(未满4岁之前即可认定)小龄各类残疾儿童,由每人每年最高限额1.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最高限额2.4万元(视力障碍儿童康复训练每年0.3万元调整至2.4万元);4—10岁各类残疾儿童,由每人每年最高限额1.5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最高限额1.8万元(视力障碍儿童康复训练每年0.3万元调整至1.8万元);新增11—14岁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听力(言语)、肢体重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每人每年最高限额补助标准1.8万元。
在手术补助方面,0—10岁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手术自付费用补助由一次性最高限额1.2万元,调整为每年度每人单项病种手术补助最高限额1.8万元;新增11—14岁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听力(言语)和重度肢体儿童手术自付费用补助,标准为每年度每人单项病种手术最高限额1.8万元。以上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多种病症可同时申请多个手术项目,自付费用补助每年度每人每项病症手术最高限额1.8万元。
在辅助器具补助方面,沈阳新增11—14岁持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重度听力(言语)障碍和重度肢体儿童辅助器具项目救助。
残疾儿童提标扩面政策实施后,辽宁省残疾儿童总需求人数预测为6200余人,救治约8000人(次)。辽宁省、市、县(市、区)财政将继续努力筹集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奖金,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足额到位,力争有康复救助需求的14岁以下重度残疾儿童基本实现应救尽救。(文 周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