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报道: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丰蕾从检18年来,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公正执法严格办案,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理了一系列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无一错诉、漏诉、漏罪,起诉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无一上访现象发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丰蕾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为了实现“检察梦”,23岁的她离开湖北黄冈老家,离开年迈的父母,独自一人不远千里奔赴辽宁鞍山,从此一心扎根到鞍山检察事业中。从事刑事检察工作15年,她始终坚持一步一个脚印,以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的忘我精神,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丰蕾(右)与同事研究案情 摄影 董楠楠
2020年1月23日,丰蕾作为专案组成员承办了中央政法委、全国扫黑办督办的“2·23”专案。在9个月里,她与专案组成员习惯了无数个“5+2”“白+黑”的办案节奏,奔波于单位、看守所、办案点之间,无数次放弃节假日,将精力和心血全部倾注于案件办理。虽然有时觉得很苦很累,但当成功起诉了“2·23”专案,丰蕾觉得这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最好的回报。
植物的生长离不开土壤,而丰蕾的成长离不开家庭的支持和理解。丰蕾很感性,会因为远离父母无法照顾而愧疚,会因为错过儿子的成长而失落,会因为丈夫忙工作后还要独自带孩子而心疼,也会因为经常不能与家人相聚而无奈;但她更加理性,每当想到一件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等着办理,想到自己的辛勤付出会让更多的小家庭感到欣慰、大社会更加和谐时,她就没有过多时间去自责,因为她深深地知道,还有更多的检察使命需要她去努力完成。
2019年1月,丰蕾承办了徐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的辽宁省监委2018年头号专案。该案涉案犯罪事实39起,犯罪数额高达8亿元。丰蕾作为第一公诉人,在提前介入、审查起诉、出庭指控等环节勇挑重担,用法律的利剑有力地打击犯罪,保证了专案的准确性和有效指控。法院对起诉的事实全部予以认可。该案的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丰蕾还先后承办公安部督办的张某某等14人贩卖、运输毒品案,辽宁省公安厅督办的丁某某等8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5·18”专案,胡某某等8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及王某某强奸、抢劫的“鸭舌帽系列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的案件。
丰蕾为某石油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使在场旁听的被害企业及群众对公诉人的精湛技能交口称赞,实现了对严重犯罪的打击和社会治安稳定的维护。该案也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十佳精品案例”
丰蕾凭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履行一名检察官的职责,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女检察官的为民情怀和正义力量。她以对检察事业的忘我投入,践行“铁肩担道义、忠诚铸检魂”的誓言,阐释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和对人民的无限热爱,耕耘在检察战线上,挥洒青春,矢志不渝。
因表现突出,丰蕾先后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公诉人”,鞍山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鞍山市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个人三等功七次。她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誓言。(文 姚晓滨 张士龙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