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王巍):2021年,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3+5+1”工作体系,即开展3个专项整治,整治“顽瘴痼疾”;开展5个专项活动,发挥司法打击、保护、服务效能;出台1个《关于对涉企案件实行生产经营影响评估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引领高水平执法办案,体系化、项目化推动,“专”“精”“实”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其中,评估办法出台后,得到了辽宁省委的肯定和重视并提出贯彻落实要求。“法院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向外界传递辽宁倾力打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强烈信号”。辽宁省委主要领导如此评价。
评估什么:逐案评估,突出8类案件
涉企案件的办理事关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事关外界对辽宁的发展预期。2021年初,辽宁高院党组提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新理念。一年来,这一理念已落实到全省法院万余名干警的思想和行动中;“涉企评估”也成为法院系统和企业家朋友圈间的“流行语”。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估办法提出涉企案件逐案评估的要求。全省法院在审理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企业的案件时,在司法活动各阶段、各环节,均要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处置。
同时,评估办法明确要对8类案件作出重点评估:涉企业和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对企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行政案件;侵犯企业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案件;涉新技术、新兴产业以及新商业模式的案件;影响区域金融稳定的案件;可能引起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案件;国家经济政策重点扶持和鼓励领域的案件;其他对企业发展或社会稳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
2021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企案件59.6万件,均纳入评估范围。
怎样评估:覆盖各部类,贯穿全流程
在立案阶段,辽宁法院引导以诉前多元化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立案并速裁快审;在保全阶段,尽可能以“活封”“活扣”方式保障企业正常运行,依法支持企业合理的财产置换申请;在执行阶段,开辟涉企案件执行快速通道,审慎适用强制措施。
在刑事审判中,辽宁法院对企业经营者依法审慎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在民商事审判中,强化对市场运行的规范引领,倡导诚信守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做好破产重整工作;在行政审判中,对行政机关违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
沈阳中院对“8+N”类涉企案件重点评估和挂牌督办,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容易产生施工僵局问题,制定了“先行判决解除合同”操作指引,以司法手段推动“停缓建”工程尽快复工复产,最大限度释放土地和资金等重要生产要素活力。
评估效果:科技赋能,市场主体点赞
利用信息化手段,辽宁法院将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作为办案必经环节,实行涉企案件办案活动全程留痕、办案风险实时提示;同时,建立评估考核评价机制,把评估工作纳入到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对评估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021年,全省法院诉前多元化解、速裁快审31.2万件;以“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盘活资产数百亿元;不采取或暂缓采取信用惩戒措施4万余件;对企业经营者采取取保候审、非监禁刑171人;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7411件,审理周期同比缩短6.57天;依法审结破产重整案件33件,化解债务460.3亿元,依法审结行政案件2.8万件;清结涉市场主体超审限积案1.2万余件。
辽宁省人大代表、东港市新安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开臻认为,“法院对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进行评估,实现了司法服务方式转变,必将对辽宁营商环境产生深远影响。”
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2022年全省法院将继续大力推进评估办法落地落实,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升级版,真正实现案案都是“试金石”,全力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