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王巍):为加快建设“法院+行业协会”在线多元解纷新格局,近日,辽宁高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就《关于建立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合作备忘录》举行签约仪式。
今后,双方将共同致力于有效推动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利用好专业调解力量,全流程开展线上线下调解,促进大量涉企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高效化解,更好为在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为给在辽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多元纠纷解决服务,辽宁高院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明确,线上调解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纠纷调解申请后,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平台向入驻的中小企业协会调解组织委派、委托调解案件;调解组织及调解员接受委派、委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完成后将调解结果录入调解平台,并告知委派、委托人民法院。当事人也可直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调解组织提交调解申请。
为全面提升多元化解工作质效,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双方明确,调解组织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或自行调解成功的案件,调解员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线签订调解协议或线下签订调解协议后及时上传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鼓励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确有必要的,可就达成的调解协议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在线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并由人民法院在线进行司法确认或者出具调解书。
调解组织自主接受当事人申请受理的案件,经过调解组织调解后需要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予以配合,经审核后出具司法确认或调解书。
线下调解由驻院调解员根据人民法院委派委托开展调解,对调解成功案件及时签订调解协议,及时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未调解成功的案件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立案或者继续审理。
“去年以来,我们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组织、指导、推动全省各级法院全面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据辽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最高法“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总体框架布局下,辽宁高院作为先行试点单位,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开展合作。
此次签约仪式后,辽宁高院将组织一批专业化调解力量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不断创新在线纠纷解决模式,携手为广大在辽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多元解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