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近日,锦州义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冒用他人行程码案件。冒用者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3月19日16时,张某某驾驶一辆大货车从外地拉货至锦州市义县。由于其行程内有其他重点管控和关注地区,于是张某某向朋友借用行程码截图,想冒用他人行程码蒙混过关。在高速检查站,疫情防控检查人员识破了张某某的伎俩,立即对该人和车辆进行拦截。
经民警询问,嫌疑人张某某对自己冒用他人行程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张某某因违反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妨害疫情防控正常秩序,被义县公安局给予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义县公安局立即启动相应工作机制,在进入县区的主要路口设立6个防疫检疫服务站,全天24小时对过往人员和车辆进行排查和体温检测及防疫宣传。
在各个检查站,值班民警全天候不间断地对出入城区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和劝返,确保疫区来的车辆不进入、外来人员不逗留,对必须进入义县的人员检查行程卡、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等,测量体温正常后才可放行,严格遵循“逢车必查、逢人必查、逢物必查”的原则,用实际行动诠释着责任和担当,牢牢守住疫情输入风险的第一关。
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防疫要求,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扰乱公共秩序,散布谣言,谎报信息,阻碍执行职务和伪造、变造健康码、行程码等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文 田嘉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