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通报新增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沈行程轨迹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2-03-29 10:32:28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杨薇):3月29日,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通告沈阳新增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沈阳活动行程轨迹。

  3月28日0时至24时,沈阳市新增5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病例1:现住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向阳北小区。

  3月23日至3月27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3月28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2:现住址:沈阳市辽中区艾临雅居。

  3月23日至3月27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3月28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3:现住址:沈阳市于洪区沙河子小区。

  3月23日,居家未外出。

  3月24日,曾到沙河子小区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5日,曾到沙河子小区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6日,居家未外出。

  3月2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4:现住址:沈阳市皇姑区延河街延河小区。

  3月23日,曾到苏堤春晓小区核酸采集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4日,曾到虹桥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5日,居家未外出。

  3月26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5:现住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公务员小区。

  3月24日至3月26日,居家未外出。

  3月2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综合组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一是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二是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三是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要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编辑: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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