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的通告(第38号)
沈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3月30日16时至24时在沈北新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工作。本次采样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等为最小单元,切实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凡未按时参加采样的,手机赋“黄码”,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感谢广大市民支持理解配合。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