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当前鞍山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仍有个别隔离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擅自走出隔离房间,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隐患。日前,鞍山警方公布了几起近期的有关案件。
案件一:2022年4月5日11时7分许,邢某某在鞍山台安县某隔离宾馆集中隔离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经报备,擅自走出隔离房间。台安县公安局以违法行为人邢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二:2022年4月8日6时38分许,苏某某在台安县某隔离宾馆集中隔离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经报备,擅自走出隔离房间。台安县公安局以违法行为人苏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三:2022年4月8日13时许,李某某在台安县某隔离宾馆集中隔离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经报备,擅自走出隔离房间,并进入隔离人员薛某某房间询问信息。台安县公安局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薛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四:2022年4月8日7时40分许,彭某某在岫岩县某隔离宾馆集中隔离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经报备,擅自走出隔离房间。岫岩县公安局以违法行为人彭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五:2022年4月8日16时25分许,薄某某在鞍山铁东区某隔离宾馆集中隔离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经报备,擅自走出隔离房间,并乘电梯来到宾馆一楼后门。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以违法行为人薄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件六:2022年4月9日10时许,苏某某在鞍山铁东区某隔离宾馆集中隔离观察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经报备,擅自走出隔离房间,到宾馆后门口接取他人投掷的香烟。鞍山市公安局铁东分局以违法行为人苏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鞍山公安机关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等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警方提示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希望广大群众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共同筑牢疫情防线。(文 张士龙 王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