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公共交通部分线路恢复运营的通告(第50号)
按照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48号通告相关要求,为满足广大市民基本出行需求,4月13日6时至4月17日24时,城市公共交通部分线路恢复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线路
(一)地铁。恢复地铁一号线、二号线运营。
(二)有轨电车。恢复有轨电车一号线、三号线和五号线运营。
(三)常规公交。恢复29条公交线路运营。
二、运营管理
(一)地铁、有轨电车、常规公交运营时间统一为首车6时,末车21时。
(二)地铁、有轨电车满载率不超过70%,常规公交满载率不超过50%;地铁、常规公交车隔15分钟,有轨电车车隔不超过30分钟。
(三)地铁全线车站关闭部分出入口,实行单进单出管理。
(四)常规公交途经封控区、管控区实施甩站运营。
三、乘车管理
(一)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二)市民乘坐公共交通须“亮码”(辽事通健康码、盛事通电子码通行证均可)、佩戴口罩、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配合做好测温工作。
(三)市民候车时不要聚集,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间距。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