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杨薇):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良好医疗秩序,4月起,辽宁省开展为期一年的2022年度辽宁省民营医院专项巡查行动。
此次专项巡查范围为辽宁省内各级各类民营医院;巡查内容包括机构设置、规范执业、运行管理、疫情防控4个方面,主要检查医院命名、诊疗科目设置、设备设施、人员资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发热门诊设置、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等15条。专项巡查旨在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引导民营医院端正办医理念、规范执业行为、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行风建设,严厉打击漠视和损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专项巡查全省实施工作方案,指导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对各地巡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总结通报巡查整体情况。
辽宁省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负责本辖区巡查工作,制定本辖区专项巡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行动安排并组织开展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总结辖区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报告工作情况。同时,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要指导下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巡查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类民营医院负责积极配合巡查工作,对照巡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即知即改;对自查发现严重问题且无法解决的,要主动歇业整改或注销机构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据悉,专项巡查范围要实现辖区内二级以上民营医院和50张床位以上民营医院全覆盖。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将适时对专项巡查行动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