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多项房产政策 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调整为2年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2-05-09 17:08:20

  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黄非):近日,沈阳出台多项房产政策,涉及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等方面

  沈阳市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调整为2年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

  为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满足住房需求,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沈阳市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

  非沈阳户籍家庭购房不再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沈阳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的通知》。

  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加快沈阳都市圈建设,方便外地人来沈工作生活,解决住房问题,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另外,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地职工家庭在沈阳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在沈阳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卖旧买新”购房家庭可再购1套改善型住房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卖旧买新”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通知》。

  通过“卖旧买新”购房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在旧房出让过程中,可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有60岁及以上成员家庭 限购区域内可再买1套住房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的通知》。

  为促进养老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权益,推进房屋适老化改造,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沈阳市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允许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沈阳多孩家庭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1套住房

  近日,沈阳市房产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通知》。

  为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提升居住品质,促进人口事业健康发展,沈阳市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沈阳市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编辑: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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