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促进和拓展共享应用,推进互通互认 年底前全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全面电子化
2022年年底前,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证照政务服务事项将全面实现电子化,促进和拓展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互通互认,为提升药品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这是5月12日记者从辽宁省药监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辽宁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电子证照事项包含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和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涵盖省本级、市级和自贸区各层级事权,除涉及特殊药品审批外,42项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电子证照。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与各级营商环境管理部门采集对接电子证照数据,电子证照的生成、延续、变更、注销与相应事项办理同步完成、数据同步更新,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云平台对外统一公开,供企业和社会公众查询、核验。
在完善电子证照库数据采集的基础上,辽宁省将启用电子证照,开展电子证照信息录入、审核、制作、签章、更新注销等工作,生成增量数据,确保电子证照随业务办理同步生成,随业务信息变更同步更新,并有序推进存量证照电子化。同时,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辽宁日报记者 赵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