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保市场主体稳定 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2-05-22 14:36:01

  5月19日,鞍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鞍山市科技局、鞍山市国资委、鞍山市营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解读《鞍山市落实省政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政策的工作措施》(鞍政办10号),并现场回答媒体提问。

  日前,辽宁省政府发布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辽政办发〔2022〕24号)。鞍山市政府结合省政府各项助企纾困措施及鞍山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政策工作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的工作措施主要分以下7个方面、40条助企纾困政策。

  切实减轻税费负担

  鞍山市政府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全面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再减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2022年工会经费,继续实施先征收后全额返还支持政策。

  鞍山市政府对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鞍山市政府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推动银行拓展“首贷户”,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促进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稳中有降。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

  鞍山市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到2023年纳入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按照“应降尽降”原则,免收、降低开户、结算等费用,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综合负担。

  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鞍山市政府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环节同一标准办理。

  鞍山市政府聚焦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密切相关的高频事项,结合鞍山实际,制定并落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任务。

  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鞍山市政府继续执行总费率1%的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同时,鞍山市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按规定发放培训补贴。

  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鞍山市政府加强大型企业应付账款管理,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逾期占用、恶意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鞍山市政府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转供电收费专项整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及时支付,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严厉打击侵害中小微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

  实行专项重点帮扶

  鞍山市政府加大对科技型、“专精特新”等企业和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兑现科技创新政策后补助资金,助力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

  同时,鞍山积极推动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落实到位,加大对餐饮业、零售业企业纾困扶持力度,统计符合条件的餐饮业零售业员工人数和检测次数,按照鞍山市政府审定补贴额度,及时拨付财政资金。

  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鞍山市政府依托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集中公示减税降费和资金支持政策事项清单、申请扶持导航,畅通政策供给沟通渠道,加快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促进融资供需对称,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同时,鞍山市、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兑现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惠企政策咨询和相关业务办理,提供政策兑现服务。(文 张士龙 王兰)

编辑: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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