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辽宁频道消息(张琪):自6月15日至12月31日,辽宁拟对省内办理ETC的辽宁籍货车按“满100元赠5元”标准派发电子消费券。消费券可用于抵扣辽宁高速公路通行费或在服务区加油消费。
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 张琪
6月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关于辽宁省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新闻发布会。会上,辽宁省交投集团副总经理董磊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自2020年起,辽宁省将对通行辽宁省高速公路的5轴、6轴货车、集装箱、大件车实行差异化优惠政策;2022年1月至5月已减免货车通行费5.0亿元。
今年疫情发生以来,辽宁交投集团全力保障收费站口畅通,设置专用通道,保障煤炭、粮食等能源运输车辆通行32.9万台次,免收新冠疫苗等疫情防控物资和人员转运车辆通行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柴油每升优惠0.7元和免费赠送午餐活动,优惠2500万元,同时提供核酸检测,免费加水、修车、救援等基础服务。
为进一步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大纾困解难力度,辽宁计划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的辽宁发行的辽籍ETC货车用户按“满100元赠5元”标准派发电子消费券,可用于抵扣辽宁高速公路通行费或在服务区加油消费。发券期为6月15日至12月31日,使用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个人用户在“辽宁高速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领取。企业用户须登录“辽宁高速企业服务平台”(https://qiyeetc.ln-gst.com/)领取。
用户消费时优先使用赠券。个人用户用于充抵通行费时系统自动核销,用于服务区加油时需现场核销;企业用户仅用于充抵通行费,暂不能用于服务区加油消费。
辽籍货车用户到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ETC服务网点办理辽宁ETC,新办用户即办即享。相关信息可通过下载“辽宁高速通”APP、小程序及公众号了解,也可拨打96199客服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