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网络交易经营者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网络购物环境,促进网络交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平台“点亮”专项行动。
此次“点亮”专项行动将按照《电子商务法》《食品安全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着力破解平台主体信息和规则不透明等问题。“亮照”将督促引导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亮证”将督促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公示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亮规则”将督促引导网络交易平台依法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者其链接标识,并保证经营者和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阅览和下载。同时,专项行动还督促指导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
为推动专项行动开展,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成立了“点亮”专项行动工作组,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落实、抽查复核、总结评估五个阶段实施,并将平台自查和核查评估相结合,确保“照”“证”“规则”有效“点亮”,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文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