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辽宁法院通过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体系、实现内外联动多元解纷等举措,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和解在“线上”,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据辽宁高院立案一庭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406个特色调解室,诉前分流超过60%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设立370个速裁团队,分调裁审案件占全部一审民商事案件的比例超过80%。
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格局。辽宁高院党组坚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要求各地法院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各地法院与党委、政府创建“无讼”乡村社区、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强化人民法庭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以在人民法庭建立诉讼服务站、加强巡回审判、为基层自治组织解决纠纷提供培训指导等方式,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预防化解大量矛盾纠纷。
完善调解工作制度体系,为诉源治理提供制度保障。辽宁高院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强化源头治理相关要求,及时出台实施意见,对全省中级、基层法院诉前调解工作的人员、经费、场所、机制等进行规范;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诉前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截至2022年10月底,在有关部门支持下,辽宁省法院新增落实诉前调解工作经费3571.2万元,新建调解室685间,新选聘诉前特邀调解员1426人。此外,共建立完善各类机制规范368项。2022年7月至11月,全省法院诉前调解成功案件同比上升84.89%,全省法院贯彻落实省委文件精神取得扎实成效。
实现内外联动多元解纷,提升百姓获得感和满意度。对内,辽宁法院积极构建“诉前调解+速裁快审”工作模式,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司法审判功能互补、良性互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诉前调解与速裁快审衔接效率。目前,全省法院设立406个特色调解室,诉前分流超过60%的一审民商事案件,设立370个速裁团队,分调裁审案件占全部一审民商事案件的比例超过80%;对外,与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联合开展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共与12家省直单位建立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在线诉调对接实质化运行。同时,辽宁高院指导下级法院及时做好相应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工作,提升纠纷在线调解工作质效。目前,辽宁法院与1123个特邀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共有2425名驻院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文 张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