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年受理投诉举报咨询32.5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26万元,沈阳市、大连市获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3月14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召开,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朱云作新闻发布,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摄影 袁媛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朱云(中)作新闻发布 摄影 袁媛
统筹发展和安全 筑牢消费安全底线
2022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检查45.3万户,对1000人终身禁业;坚决遏制“大坑腌菜”反弹势头,整治新建土(泥)窖池800余个;创建357家食品经营放心单位,实施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2.1万家特殊食品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自律,全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现可视化监管;开展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14.08万批次,抽检量达到3.3批次/千人,数据质量全国第2。
2022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燃气具、成品油等119种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4582批次,不合格发现率6.1%;开展盲盒、儿童太阳镜、旅游商品等18种300批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布风险监测情况,通报风险监测预警信息。
强化监管执法 维护市场秩序平稳运行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查出食用油掺杂掺假,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等十大领域的违法经营行为。全省办结重点领域违法案件1.56万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2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7批、112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围绕“网售禁限售商品”“三无外卖”“三假直播”“非法销售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老人儿童用品质量违法问题”“规范重要节点促销活动”六项重点任务,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行为,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76条,责令整改网站269个次,提请关闭网站62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5个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9件。
加大商品价格监管力度,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组织全省10770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店开展“百家企业万家药店稳价格保质量公开承诺”活动。全省专项检查、提醒告诫有关单位13000余家,监测网店30余万个次;立案81件,结案23件。
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质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办案件90件,移送公安机关51件;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强化民生领域计量监管,加强集贸市场计量监督检查,全省共检查集贸市场2158家,涉及计量器具15306台(件)。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项行动,检查眼镜制配单位742家,涉及眼镜制配用各类计量器具2206台(件)。选取大米、调味料等16类定量包装商品,省本级开展监督抽查260批次。
提振消费信心 多点发力激发消费潜力
2023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聚焦“两超一非”、餐饮具清洗消毒、特殊食品标签、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等重点问题;开展1000家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专项行动,加强小作坊产品抽检、指导;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一老一小”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体系检查;加大对老年妇女儿童用品、装饰装修材料、智能产品等重点消费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实施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护农”等专项行动,开展燃气具、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将开展2023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药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跟踪,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发展326家ODR单位,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与经营者解决消费纠纷,维权成本大幅降低,2023年将持续完善消费维权机制,推进在线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聚焦民生关切、纠纷易发的行业领域发展ODR单位,鼓励广大消费者使用ODR功能快速维权。(文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