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委依法治省办印发《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及《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
《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试行)》共14条,从学法主体、学法重点、学法组织、学法清单要求、学法形式、学法记录、学法要求、学法应用、学法考核、学法结果的运用及学法督导11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出规范,主要可以概况为“五个明确”。
一是明确学法主体。明确学法用法制度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实现了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全覆盖。
二是明确学法内容。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做到了然于胸、融会贯通;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深刻理解宪法精神,全面掌握宪法原则,不断增强宪法观念;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和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前进;深入学习宣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的党内法规,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明确学法方式。党员领导干部可以采取定期学法、会前学法、培训学法、个人自学以及其他适宜的方式开展学法,可以按照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及时跟进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是明确学法目标。通过抓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法用法制度落实,推动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2-3年为周期,实现对学法清单内容全覆盖学习,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悉心呵护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法治环境建设一年有进展、两年有突破、三年有改善,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五是明确考核机制。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学法用法情况等内容进行年终述法。各级人事部门应当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制度,将考察结果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当结合年终述法,认真总结本单位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把制度落实落地。
《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分为通用版和专业领域版。通用版包含106个重点学习内容,作为各地、各单位编制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的基础;专业领域版,共涉及38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作为各单位编制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学法清单的基础。各地、各单位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合理确定学习方式,确保学习效果;可以在学法清单通用版和专业领域版基础上增加学习内容和学时,调整各重点学习内容的学时占比;相关单位、领域未列入学法清单专业领域版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重点学习内容;同时,根据国家、辽宁省立法进程及单位职能调整情况,应该及时对本地、本单位学法清单内容进行调整。(文 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