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辽宁将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38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的合理区间,18-45岁中青年群体新就业占比达到75%;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128万人、815万人、687万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420万人、600万人。
3月30日,在“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主题系列(第11场)新闻发布会上,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谷孝红表示,为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高效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从五个方面下功夫、求实效。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谷孝红作发布 摄影 朱影
2023年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42万个以上
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新突破方面,全省将实施就业优先政策。2023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确保全省就业局势稳定向好。
辽宁将实施“春暖辽沈·援企护航”保用工促就业助振兴行动计划,全年开展专场招聘1000场以上,走进企业、院校、社区、乡村“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15万次以上,为各类市场主体解决用工缺口60万个。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攻坚行动计划,2023年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42万个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跟踪回访率、就业服务率达到100%,有就业意愿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100%就业。
辽宁将实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攻坚季行动计划,全年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输出不少于100万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规模不低于15.6万人,建立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定期通报机制,失业人员再就业35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6万人以上。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开展第四届“辽宁省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等各类创业活动不少于330场次,组建100个暖心专区和100名服务专员“双百服务”促灵活就业网络,全省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不少于2400场。
此外,辽宁还将实施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强基提质工程,探索“党建+法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新模式,举办50场专场招聘,提供用工对接5万人次。实施技能人才增量提质工程,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新型学徒1万名。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工程,全省新增15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5个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基地、10个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在实现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突破方面,辽宁将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工程,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做好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程,2024年1月1日启动实施省级统筹,建立公平、规范、高效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管理体系;实施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工程,提升基金管理水平。
在实现人才助力发展新突破方面,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育留用工程,2023年,全省力争实现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1万人,引进高层次人才2000人以上,新招收博士后500人以上;实施优化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服务工程,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成绩优异人员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开展职称评审“直通车”活动,出台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实施办法,制度化、常态化开展相关活动。
在实现收入分配惠民生促富裕新突破方面,全省将加大社会保障调节力度,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适度提高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加强企业工资分配指导,合理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推动国有企业科技人才薪酬分配激励政策落实;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推动落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和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和薪酬分类改革。
在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及行风建设新突破方面,辽宁将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争先进位工程,全力打造友好型就业创业新生态;持续推进根治欠薪工程,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实现欠薪案件动态清零;持续优化人社服务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人社业务优办快办,持续打造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文 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