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力争到2025年底,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3-05-17 10:57:41

       日前,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辽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加大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方面,提出务实举措。5月16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秀君就政策出台有关情况进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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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摄影 李兆东

  截至目前,辽宁省技能人才总量528.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35.1万人。吴秀君表示:“我们对标国家要求,结合辽宁实际精准施策,本着跳高进位的原则,力争到2025年底,技能人才总量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1/3,高技能领军人才总量达到1000人,推动实现高技能人才队伍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据介绍,《实施意见》围绕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强化政策供给、优化保障机制,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爱岗爱国、敬业奉献、技术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在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方面,《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技能人才供给能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等项目,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围绕重点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为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和健康辽宁建设夯实技能人才基础。

  同时,要发挥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基础性作用,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强化高技能人才培训资源和服务供给,推动形成覆盖全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网络。

  在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方面,要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更好发挥高技能人才在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以及带徒传技方面积极作用;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保障技能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健全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方面,要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全面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积极争取新职业、新业态国家技能标准开发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评价,并严格规范社会化等级认定,加强社会评价机构监管服务,规范评价行为;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提高竞赛水平。

  在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方面,强化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实施“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项目,继续评选以“辽宁工匠”为代表的优秀高技能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与国家荣誉、奖项评选;提高高技能人才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将高技能领军人才纳入各级党委联系服务专家范围和各地人才分类目录,选拔推荐高技能人才到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建立休假疗养制度。

  此外,在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保障方面,将建立稳定有效资金保障渠道,统筹用好各项资金、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技能人才基础工作,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库,并加强理论研究和成果转化,推行“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文 李兆东

编辑:黄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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