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示范庭”活动启动仪式。
“示范庭”活动启动仪式现场 供图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会上,沈阳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铁军介绍了“示范庭”活动的基本情况。2023年,沈阳法院按照市委政法委制定的全市政法队伍素能提升专项行动计划,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以实战实用实效为导向,组织两级法院开展“示范庭”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法官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法院工作生命线、庭审质量是影响办案质量的关键”的意识,全面加强高素质法院队伍建设,推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再上新台阶。
据介绍,沈阳法院将“示范庭”活动与青年干部成长工程紧密结合,每位审判业务专家结合典型案例每年至少开1次示范庭,通过庭审后现场答疑讲解,有针对性地“面对面传授”“手把手帮教”,定期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形式开展集体研讨,指导青年法官进一步提升庭审驾驭水平。
沈阳法院坚持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在司法裁判中体现鲜明价值导向,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公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让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
为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沈阳法院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庭作为“示范庭”活动重要内容,优先选择对于助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进一步发挥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力军作用,助力营造依规经营、创新守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沈阳法院将深入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据介绍,“示范庭”活动是沈阳法院全面落实审判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法院、法官与社会各界互动交流的窗口和桥梁。“示范庭”活动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营商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新闻媒体等亲临现场观摩庭审,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和信任,推动沈阳法院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沈阳市法院民三庭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示范庭” 供图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启动仪式现场,全体参会人员旁听了由市法院民三庭审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示范庭”。该案由市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唐屾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曾慧、洪晔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民三庭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切实做到了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节奏高效流畅,庭审礼仪规范得体。合议庭充分考虑到双方公司均处于疫情后发展上升的关键时期,在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原则,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消弭分歧,以减少当事人诉讼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充分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的营商环境建设理念,营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提振信心、释放活力。
与会人员围绕庭审规范化工作开展座谈 供图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启动仪式后,与会人员围绕庭审规范化工作开展座谈,以“示范庭”活动为牵引推动全市法院政治意识和业务水平双提升,充分肯定了全市法院开展的“示范庭”活动,并对本次“示范庭”庭审给予高度评价,围绕提升庭审质量积极建言献策。
沈阳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李文哲指出,“示范庭”活动对于提升政法队伍素能、提升法院审判质效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要认真研究采纳与会座谈人员发表的意见建议,深入落实,及时反馈,推动沈阳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人大代表、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张薇表示,这次旁听“示范庭”活动,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课,更是人大代表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认真履职的一次监督活动。此类活动为法官积累办案经验、提高庭审技能、增强庭审驾驭能力提供了一个互相借鉴、取长补短的平台。希望沈阳市法院今后继续加强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司法审判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沈阳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辽宁省政协委员、鲁迅美术学院《艺术工作》执行主编席田面对媒体采访时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既加深了其对法院庭审程序和规范的了解,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法律知识和素养,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今后会更加充分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和支持法院工作。
沈阳市法院民三庭四级高级法官曾慧表示,在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的情况下,如何既能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能将败诉结果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是审判工作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难点之一。参加示范庭审,既提升庭审驾驭能力、业务素养,规范司法礼仪,也是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生动实践。(文 常成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