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辽宁省一审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呈波动下降趋势,2018年2341件,2019年2724件,2020年1930件,2021年2182件,2022年1017件,为近五年来最低。”6月2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贾娜在辽宁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18年至2022年辽宁省毒品犯罪的主要特点,以及下一步禁毒重点工作。
新闻发布会现场 常成钢 摄
据贾娜介绍,辽宁法院从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被评为“辽宁省禁毒先进单位”。2018年至2022年,辽宁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犯罪案件10194件,15688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其中未成年被告人74人。这些案件中,从被告人性别看,男性12705人、女性2983人。从案件类型占比看,毒品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5.29%,占比仅次于危险驾驶罪、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辽宁省毒品犯罪呈现出“案件数量呈现波动下降趋势”“毒品犯罪类型集中” “涉案毒品种类呈多样化” “毒品犯罪手段复杂多样”等特点。
2018年至2022年,辽宁全省法院审理的一审毒品犯罪案件主要涉及三类罪名,分别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7609件,容留他人吸毒罪2817件,非法持有毒品罪440件,其他毒品犯罪仅29件。
从涉案毒品类型看,涉新型精神活性物质及国家管制的麻精药品等新类型毒品犯罪逐渐增多,比如,沈阳地区的羟考酮(泰勒宁)等管制精神药品案件已占沈阳地区毒品犯罪案件近20%。有的新型毒品以电子烟油、饮料等形态出现,对吸毒人员特别是青少年极具诱惑性。随着信息网络及物流产业的高速发展,毒品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利用网络和快递实施毒品犯罪活动,“互联网+物流寄递”成为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针对毒品犯罪形势和特点,辽宁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2018年至2022年,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重刑率为23.5%,远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体现了辽宁法院对毒品犯罪坚持严惩力度不减,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势头的决心。
贾娜表示,辽宁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及时就毒品案件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社会管理漏洞,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管控的司法建议,积极协助构建更为严密的禁毒防控体系。(文 常成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