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规范执法,推进监督工作出成果,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向更高层次迈进,近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邀请3名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参加了生态环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讨论会。此举强化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与监督力度,体现了事前、事中监督的必要性,有效杜绝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的发生。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央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及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生态保护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的要求,逐案对本批次呈报的7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向案件集体审议讨论会委员进行汇报。各参会委员对案件进行了充分讨论。会议主持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裴希岩邀请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对案件办理程序及法律适用等发表观点,提出建议及意见。
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案件集体讨论会,切身感受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的每一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参加此次会议不仅加深了自身对环境执法监督工作的认识,还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后将积极参加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现场执法、案件听证、案件审查、案件讨论的监督工作,全面了解环境执法情况,进一步达成共识,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平公正、确保法律法规在执法活动中正确实施。
近年来,为加强行政执法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助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选聘生态环境执法领域营商环境社会监督员,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监督,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的正能量,切实增强了执法透明度,提升了执法公信力,为推进生态执法全面认真从严治理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在系统内开展全领域多层次综合监督,持续强化督导全体执法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通过不断培训全面加强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打造执法为民和谐文明的执法队伍,以实际行动优化沈阳营商环境建设。(文 李青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