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4日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通知》近日印发,全国共有15个城市(地区)获批,沈阳市位列其中。
据了解,沈阳市近年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强化顶层设计,持续完善政策体系。成立沈阳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各区县(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构建了“1+35”组织体系。出台了《沈阳市“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沈阳市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沈阳市确立了知识产权“严保护”导向。常态化开展“亮剑护航”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在全国首批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建设沈阳知识产权法庭。构建了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建设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和调解组织,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沈阳市知识产权协会成立,推动行业自律迈向更深层次。沈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IPC分类号扩充至115个,预审周期压缩至2.9个工作日,发明专利平均授权时间缩短至60.7天。
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沈阳市将以高质量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契机,持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在探索创新举措、深化执法协作、优化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记者 岳雨)